Radisson Rewards 條款和條件

1. RADISSON REWARDS 定義

2. RADISSON REWARDS 會籍

• 資格

• 註冊

• 會員義務

• 積分失效和會籍終止

3.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

• 資格

• 註冊

• 會員義務

• 積分失效和會籍終止

4. 積分

• 賺取積分

• 兌換積分

• 精英會籍

• 其他

5. 一般條款

• 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

• 計畫修改或終止

• 準據法及解釋

• 爭議解決

6. 與我們聯絡

以下內容取代所有先前的 Radisson Rewards 條款和條件。於生效日期後加入或繼續參與 Radisson Rewards,即表示您同意以下內容:

Radisson Rewards™ 是由 Radisson Loyalty Management B.V、其關係企業和子公司(以下稱「Radisson」、「我方」或「我方的」)不定期提供會員計畫之會員(以下稱「會員」、「」或「您的」)的 Radisson Hotel Group 歐洲、中東、非洲和亞太地區獎勵計畫(以下稱「Radisson Rewards」或「本計畫」)。Radisson Rewards 為其會員提供(於參與酒店和合作夥伴企業)賺取和兌換積分的機會。這些條款和條件(以下稱「計畫條款」)規範您的會員資格和 Radisson Rewards 參與事宜,而且您有責任閱讀並瞭解所有條款和條件。Radisson 可以隨時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自行決定終止、修訂、更改或補充 Radisson Rewards、本計畫禮遇或本計畫條款,無須另行通知或承擔任何責任。獲得並維持 Radisson Rewards 會籍,以及取得和兌換積分,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接受不定時修訂的本計畫條款。會籍和計畫禮遇之提供由 Radisson 全權酌情決定。

1. RADISSON REWARDS 定義

a. 「獎勵房晚」是指兌換積分所支付的參與酒店房晚。獎勵房晚受本計畫條款以及參與酒店的條款和條件規範。

b. 「獎勵住宿」是指包含一個或多個獎勵房晚的參與酒店住宿。

c. 「有效預訂」是指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在全球分銷系統 (GDS) 或 Radisson 旗下網站以有效房價預訂的有效住宿或有效房晚。

d. 「有效餐飲」是指在有效住宿內計入您客房帳單的餐飲項目。

e. 「有效房晚」是指以有效房價預訂的參與酒店房晚。

f. 「有效房價」是指 Radisson 的預訂系統認定為符合積分標準之房價。有效房價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員工房價;親友房價;機組人員房價;旅行社員工房價;特定促銷和套裝方案房價;使用免費住宿券兌換和其他免費贈送或以物易物之客房房價;透過線上旅遊公司預訂的房價,無論是直接價格、拍賣房價或競價房價;透過主帳戶(包括團體帳戶和旅行社帳戶)預訂並支付的房價;以及透過第三方預訂的特定其他房價。

g. 「有效住宿」是指在同一間參與酒店的一個或多個連續有效房晚,無論該住宿期間的入住或退房次數為何。

h. 「精英會籍」是指個人在 Radisson Rewards 的會員等級,享有不同和/或額外計畫禮遇,具體內容由 Radisson 不定期全權酌情決定。

i. 「活動消費」是指在參與酒店舉辦會議、活動與大型會議所消費的相關特定費用金額(美元),不含計入主帳單的會議與活動費用之稅項和小費。

j. 「積分與現金」是指會員僅以積分支付部分獎勵房晚費用的兌換方式。

k. 「GDS」是指全球分銷系統

l. 「參與酒店」是指在 Radisson 品牌下營運且不定期為 Radisson Rewards 會員提供各項禮遇的特定酒店和度假酒店,系列品牌包含 Radisson Individuals、Radisson Collection、Radisson Blu、Radisson、Radisson RED、Park Plaza、Park Inn by Radisson 和 Country Inn & Suites by Radisson,以及 Radisson 可能新增的相關品牌或概念。參與酒店和各家參與酒店提供的計畫禮遇,隨時可能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m. 「合作夥伴」是指不定時為 Radisson Rewards 會員提供禮遇的第三方及其服務供應商。合作夥伴和個別合作夥伴提供的計畫禮遇,隨時可能變更,恕不另行通知。計畫條款的任何內容皆未意指或不應在我們與我們的合作夥伴之間,創造或建立任何代理、合夥或合資關係。

n. 「待審核積分」在轉換為可消費積分以前無法兌換,轉換將於有效預訂完成住宿後約 15 天。未轉換為可消費積分(即取消預訂或未入住)的待審核積分將被收回。

o.「Radisson Rewards」是指 Radisson Hotel Group 不定期為歐洲、中東、非洲和亞太地區提供的獎勵計畫。

p.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是指 Radisson Hotel Group 不定期為歐洲、中東、非洲和亞太地區的會議和活動策劃人、中小企業 (SME) 策劃人和旅行社專員提供的商務獎勵計畫。

q.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是指 Radisson Hotel Group Americas 酬賓計畫,用以支援在美國、加拿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累積和/或兌換積分的會員。

r.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是指 Radisson Hotel Group Americas 酬賓計畫,用以支援在美國、加拿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以會議和活動策劃人或旅遊顧問身分累積、兌換積分與營運的商務會員。

s. 「客房費用」是指有效住宿期間支付的有效房價金額(美元)。客房費用不含稅項、雜費或針對客房收取的第三方費用,如電話和其他通訊服務、洗衣、按次收費電影、娛樂、休閒設施、餐廳、宴會、餐飲、禮品店、商店、承租商、商家或特許經銷商相關費用。

t. 「可消費積分」是指可兌換的積分

2 RADISSON REWARDS 會籍

a. 資格:Radisson Rewards 會籍開放予在其居住地已達法定成年年齡的個人申請。Radisson Rewards 會員必須提供並維持正確的電子郵件地址和正確的實體地址,包含:城市、州別或省份以及居住國家/地區。每人僅能持有一個 Radisson Rewards 會籍且僅能為一個 Radisson Rewards 帳戶賺取積分。會員可使用相同姓名和電子郵件地址持有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會籍。在適用法律、法則或法規禁止的情況下,成為 Radisson Rewards 會員與參與 Radisson Rewards 活動無效。

b. 註冊:您可在 Radisson Rewards 參與酒店申辦會籍,請前往 https://www.radissonhotels.com/en-us/radisson-rewards/join 進行線上申請、透過 Radisson Hotels App 或致電會員服務中心辦理,如欲取得您當地會員服務中心聯絡電話,請前往 www.radissonhotels.com/en-us/contact-us。我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個別 Radisson Rewards 會籍申請,且不對個人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我們接受您的會籍申請,我們將會以您的姓名建立一個 Radisson Rewards 帳戶。如果您在有效住宿期間於參與酒店申辦會員並獲受理,您將在註冊時收到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員編號和憑證。如果您在線上、透過 App 或聯絡會員服務中心進行申辦且經受理,您將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內含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員編號和憑證。

c. 會員義務:身為 Radisson Rewards 會員,您同意遵守此等計畫條款、我們合作夥伴的適用條款和條件以及所有適用法律、法則和法規。您同意完全自行承擔加入 Radisson Rewards 的所有風險。您同意如果反對任一項計畫條款或任何修改,或是對 Radisson Rewards 感到不滿意,您有權終止您的會籍。您同意您有責任限制他人存取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員編號、帳戶和密碼,並維護其機密性。您亦同意如果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員編號遭盜用,或者您認為密碼遭盜用或洩漏,您會立即通知我方。您同意您將始終向我們提供正確的資訊,並於您的資訊有所變更時,立即通知我們。您瞭解以 Radisson Rewards 會員身份所獲得的禮遇可能須承擔納稅義務,並同意所有與您 Radisson Rewards 會籍相關的稅務義務(包括申報),皆由您自行負責。

d. 積分失效和會籍終止

i. 積分失效:如果您的 Radisson Rewards 帳戶於任 24 個月內無新增任何積分活動,我方可能隨時全權酌情決定作廢或取消您的任何或所有積分,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對您承擔任何責任。

ii. 由您申請終止 Radisson Rewards 會籍:您可隨時透過本條款和條件最後一章所述的任何聯絡管道與我們聯絡,以終止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籍。

iii. 由我們進行的 Radisson Rewards 會籍其他修改和終止:除上述情況外,我方隨時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全權酌情決定 (i) 修改、暫停或終止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籍;(ii) 修改、暫停或終止您的精英會籍;(iii) 修改、暫停、作廢或取消您的所有或部分積分;(iv) 修改、暫停、作廢或取消您的積分兌換,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對您承擔任何責任。為謹慎管理 Radisson Rewards,或經我方自行決定存在合理理由懷疑 (i) 您已違反或正以與本計畫條款或本計畫意圖或本計畫任何部分不符的方式使用本計畫;(ii) 您已誤用或濫用 Radisson Rewards;(iii) 您的帳戶活動或會員等級涉及或來自欺詐、不誠實、偷竊或其他非法或不正當手段;(iv) 您蓄意嘗試取得或維持超過一個 Radisson Rewards 帳戶;(v) 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籍或參與活動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條款或法規;(vi) 我方依 Radisson Rewards 提供的禮遇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條款或法規;或 (vii) 您參與針對 Radisson Rewards、參與酒店、Radisson Hotels 或我方的合作夥伴,或其高級職員、董事、代理人、員工、代表或賓客的辱罵、不當、冒犯或不友善行為,或因上述情事應付卻未付相應款項,我方得採取上述行動。這些權利是適用法律可能提供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之補充,而且我們有權採取適當的行政和/或法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由我們自行決定,認為必要的刑事或民事起訴。

iv. 終止生效:如果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籍因任何原因終止,您的 Radisson Rewards 帳戶將會關閉,且您的 Radisson Rewards 帳戶所有積分將會取消、喪失、作廢且無法再用於兌換。如果我方修改、暫停、作廢或取消您的任何或所有積分,該等積分將自您的 Radisson Rewards 帳戶刪除且無法再使用於兌換。

e.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計畫會員資格和註冊:非會員和 Radisson Rewards 會員具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計畫會員申請資格,該計畫會員可於我們位於美國、加拿大、拉丁美洲或加勒比海地區的酒店累積和兌換積分。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計畫會籍申請和註冊受 Radisson Hospitality, Inc. 列明的計畫條款和條件及隱私權政策約束,上述內容請參閱 https://www.radissonhotelsamericas.com/en-us/terms-and-conditions

3.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

a. 資格: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開放予在其居住地已達法定成年年齡的個人申請。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必須提供並維持正確的電子郵件地址和正確的實體地址,包含:城市、州別或省份以及居住國家/地區。每人僅能持有一個 Radisson Rewards 會籍且僅能為一個 Radisson Rewards 帳戶賺取積分。會員可使用相同姓名和電子郵件地址持有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會籍。在適用法律、法則或法規禁止的情況下,成為 Radisson Rewards 會員與參與 Radisson Rewards 活動無效。

i. 旅行社專員資格: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旅行社會籍之申請人須滿足上述第 3a 節標準,且為合資格國家/地區擁有 ARC/IATA/CLIA/TIDS/TRUE 會員身分的旅遊顧問。

ii. 會議和活動策劃人資格: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議和活動策劃人會籍之申請人須滿足上述第 3a 節標準,且為負責規劃會議和會展的特殊活動策劃人和其他商務專業人士。

iii. 中小企業資格: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中小企業會籍之申請人須滿足上述第 3.1.a) 節標準,且是負責為他人規劃訂房的個人,如私人助理、決策者和中小型旅行社。

b. 註冊:您可在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參與酒店申辦會員、前往 www.radissonhotels.com/en-us/rewards/join-b2b 進行線上申請、透過 Radisson Hotels App 或致電會員服務中心辦理,如欲取得您當地會員服務中心聯絡電話,請前往 www.radissonhotels.com/en-us/contact-us。我方可自行決定接受或拒絕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申請,且不對您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我方受理您的會籍申請,將會以您的姓名建立一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並將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號發送至您於註冊時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

c. 會員義務:成為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您同意遵守此等計畫條款、我方合作夥伴的適用條款和條件以及所有適用法律、法則和法規。您同意完全自行承擔加入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的所有風險。您同意如果反對任一項計畫條款或任何修改,或是對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感到不滿意,則終止您的會籍。您同意您有責任限制他人存取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號和會員個人資料,並維護其機密性。您亦同意如果您認為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號或會員個人資料(包括密碼)遭盜用或洩露,您會立即通知我方。您同意您有責任限制他人存取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員編號、帳戶和密碼並維護其機密性,且接受未遵守此義務的任何後果,包括積分或個人資料丟失或被盜。您同意您將始終向我們提供正確的資訊,並於您的資訊有所變更時,立即通知我們。您了解以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身分所獲得的禮遇可能須承擔納稅義務,並同意所有與您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相關的稅務義務(包括申報),皆由您自行負責。計畫相關稅項問題,請諮詢稅務顧問。在法律要求的情況下,您必須告知您的雇主和/或旅行社(如適用)以及您的客戶和委託人您參與本計畫的相關資訊。參與本計畫即表示您確認您已通知您的雇主和/或旅行社、客戶和委託人,且對方知悉透過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您可能獲得計畫禮遇。

d. 積分失效和會籍終止

i. 積分失效:如果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於 24 個月內無新增任何積分活動,我方可能隨時全權酌情決定作廢或取消您的任何或所有積分,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對您承擔任何責任。

ii. 由您申請終止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您可隨時透過本條款和條件最後一章所述的任何聯絡管道與我們聯繫,以終止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

iii. 由我方進行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其他修改和終止:除上述情況外,我方隨時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全權酌情決定 (i) 修改、暫停或終止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ii) 修改、暫停、作廢或取消您的所有或部分積分;(iii) 修改、暫停、作廢或取消您的積分兌換,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對您承擔任何責任。為謹慎管理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或由我方0自行決定存在合理理由懷疑 (i) 您已違反或正以與本計畫條款或本計畫意圖或本計畫任何部分不符的方式使用本計畫;(ii) 您已誤用或濫用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iii) 您的帳戶活動或會員等級涉及或來自欺詐、不誠實、偷竊或其他非法或不正當手段;(iv) 您蓄意嘗試取得或維持超過一個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v) 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或參與活動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條款或法規;(vi) 我方依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提供的禮遇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條款或法規;或 (vii) 您參與針對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參與酒店、Radisson 或我方的合作夥伴,或其高級職員、董事、代理人、員工、代表或賓客的辱罵、不當、冒犯或不友善行為,或因上述情事應付卻未付相應款項,我方得採取上述行動。這些權利是適用法律可能提供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之補充,而且我們有權採取適當的行政和/或法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由我們自行決定,認為必要的刑事或民事起訴。

iv. 終止生效:如果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因任何原因終止,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將會關閉,且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所有積分將會取消、喪失、作廢且無法再使用於兌換。如果我方修改、暫停、作廢或取消您任何或所有的積分,該等積分將自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刪除且無法再使用於兌換。

e.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計畫會員資格和註冊:非會員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具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計畫會籍申請資格,該計畫會員可於我們位於美國、加拿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的酒店累積和兌換積分。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計畫會籍申請和註冊受 Radisson Hospitality, Inc. 列明的計畫條款和條件及隱私權政策約束,上述內容請參閱 www.radissonhotelsamericas.com/en-us/terms-and-conditions。

4. 積分

a. 在 Radisson Rewards 累積積分

i. 在參與酒店:Radisson Rewards 會員在參與酒店的「客房費用」和「有效餐飲」消費,每 1 美元可賺取 20 點積分。折扣不適用於稅項或小費、酒類飲品、客房服務或客房送餐服務、餐飲活動或宴會、六人以上的團體活動或聚會。您必須於預訂或入住時提供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員編號。如果在預訂完成後,有效住宿開始前,預訂之酒店退出參與酒店行列,則此次住宿無法賺取積分,且無法計入累積精英會籍所需的有效房晚/住宿。
在完成住宿、全額支付所有費用且積分新增至您的帳戶後,方可視為已賺取積分。在完成有效住宿、全額支付費用且積分新增至您的帳戶以前,此等積分無法兌換。每次有效住宿僅限一名 Radisson Rewards 會員賺取積分,並且該會員必須出現於預訂內容且為登記入住的賓客。
同一筆預訂下至多三間客房可賺取積分,然而要求多間客房計入積分必須於入住當下或入住前提出,並且該會員必須出現於預訂內容且為登記入住有效住宿期間的賓客。預訂內容沒有包括 Radisson Rewards 會員姓名,且該會員並非登記入住賓客的所有其他預訂,皆無法賺取積分。只有在有效住宿期間,由賓客登記入住的房間方能計入精英會籍。

ii. 透過合作夥伴:Radisson Rewards 會員可透過我們的合作夥伴賺取積分。此等機會可能因 Radisson Rewards 成員居住國家/地區而異;可能不適用所有會員;隨時可能變更,恕不另行通知;受本計畫條款規範;且可能依個別合作夥伴要求,受額外條款和條件約束。合作夥伴皆為獨立實體,我們對於任何合作夥伴提供之產品或服務的本質或品質,或是任何合作夥伴進行的任何招攬或行銷工作,概不負責。您有責任遵守合作夥伴的條款和條件以及隱私權和使用政策。我方對合作夥伴的條款和條件、隱私權和使用政策、產品或服務的條款、變更或終止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提供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會員編號予參與酒店,即表示您偏好賺取積分。

iii. 購買積分:我們可能會不時酌情決定為 Radisson Rewards 會員提供購買積分的選擇。我們目前透過 Points.com 為會員提供購買積分的選擇。附加適用相關條款和條件,請參閱 https://www.radissonhotels.com/en-us/rewards/earn。購買之積分受本計畫條款規範。除本計畫條款明訂允許以外,任何其他積分的販售、購買、以物易物、拍賣、贈送、轉讓或讓與,一律禁止且將不予兌現。

b. 在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累積積分:在參與計畫酒店策劃會議與會展的旅行社專員、特殊活動策劃人、中小企業和其他商務專業人士皆可累積積分。

i. 旅行社專員累積積分:旅行社會員於有效預訂每消費 1 美元,可累積 10 點積分。欲累積積分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旅行社會員,必須為其預訂酒店參與計畫之會員。如果您在歐洲、中東、非洲或亞洲的 Radisson Hotel Group 旗下酒店預訂住宿,您必須是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並於全球分銷系統 (GDS) 輸入您的 16 位會員編號方能累積該預訂積分。積分將在賓客入住時發放。如果您在美國、加拿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的 Radisson Americas Hotel Group 旗下參與酒店預訂住宿,您必須是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會員並於全球分銷系統 (GDS) 輸入您的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計畫會員編號方能累積該預訂積分。與會議或活動相關的房晚或住宿,不計入您的精英會籍累積之用。

ii. 賺取活動消費的積分:會議和活動策劃人會員的每 1 美元活動消費可累積 5 點積分(以計入主帳單的會議空間租賃、餐飲和住房總支出計算)。如適用法律、法則或法規禁止,則無法賺取活動消費積分。如欲累積活動消費積分,必須於預訂會議、活動或會展時提出,並在與參與酒店訂立的合約上簽署您的姓名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編號。活動消費必須計入一筆主帳單,方符合積分賺取資格。僅有一位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得以累積活動消費積分。您無須出席會議或活動,即有資格賺取活動消費積分。部分服務和設施可能並非由參與酒店直接提供,而此等費用和相關費用,包括取消費用、耗損和其他款項,可能無法計入活動消費。與會議或活動相關的房晚或住宿,不計入您的精英會籍累積之用。

iii. 賺取預訂酒店住宿的積分:中小企業 (SME) 會員為他人預訂旅程,所完成的參與酒店客房費用,每 1 美元可賺取 10 點積分。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開放予知悉並同意本計畫條款和條件的個人申請,且該個人須:(i)由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自行決定邀請和核准;(ii) 位於由我們自行決定符合條件的國家/地區;(iii)在其居住地已達法定成年年齡;(iv)負責代表其雇主或組織預訂酒店客房;(v)受雇於由 Radisson Rewards 自行決定認可的組織;且 (vi) 並非為他/她的雇主和/或組織以外之個人進行預訂的專業旅行社。個人無法為他人賺取積分。
您必須通知和告知您的雇主並取得其同意,方能參與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參與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即表示您確認並保證:

a. 您已通知並告知您的雇主 (以及您代為預訂酒店客房的任何旅客)而且他們已閱讀並理解 隱私權政策 並了解和同意由於您的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您可能提供他們的相關個人資訊並可能獲得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禮遇;

b. 您將遵守所有條款和條件,包括您的雇主、顧客和客戶的旅行政策、禮品政策和獎勵政策;

c. 您將遵守所有適用法律;

d. 您將應我們的要求,向我們提供書面證據,證明您已進行所有必要揭露並獲得所有必要同意;

e. 您未受雇於任何非美國政府(包括任何非美國國有企業,或任何非美國政府部會、機構或類似實體,行使政府的或與政府相關之任何行政、司法、仲裁、監管或行政職能);且

f. 如果您更換雇主,您將會立即通知我們並更新您的資訊,同時確保您已通知及取得新雇主的准許,並遵守相關規範。

iv. 揭露和同意:您有責任向您的雇主、委託人和/或客戶揭露您將自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獲得積分和其他獎勵並獲得其同意,且必須遵守任何適用之禮品和獎勵政策。

c. 兌換積分

i. 一般而言:Radisson Rewards 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可於參與酒店或透過我方的合作夥伴兌換積分。積分可以用於兌換 Radisson Rewards 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禮遇,亦可兌換禮品贈予其他個人。除本計畫條款明確提供或經 Radisson 書面同意的積分轉讓以外,積分不得以其他方式販售、交換、以物易物、代理交易、轉讓、購買、拍賣或贈送。兌換選項可能會不定時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兌換積分時,將須驗證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資訊。交易啟動後,將自您的帳戶扣除相應積分數;且交易時,您的帳戶必須有足夠積分。不得合併兌換兩個以上不同帳戶的積分。Radisson 可自行決定核准或撤銷兌換交易。

ii. 在參與酒店

a. 獎勵房晚: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可使用積分兌換參與酒店的獎勵房晚,需視住房情況而定。獎勵房晚須提前預訂且須透過 Radisson Hotels 網站、Radisson Hotels 行動 App 或 Radisson 電話預訂中心進行預訂。獎勵房晚不得與其他憑證、折扣、套裝方案或促銷優惠同時使用,且不可抽取佣金,包括但不限於旅行社佣金。獎勵房晚適用標準人數入住標準客房。額外賓客須加收參與酒店的標準加人服務費用。為避免疑義,即使會員預訂了 3 人兌換標準客房的獎勵房晚,會員仍需支付額外的第三人費用。獎勵房晚須遵循各個參與酒店的取消、保證和訂金政策。如果您的預訂未依循參與酒店的取消政策進行取消,則將自您的帳戶扣除等同獎勵房晚一晚的積分數。任何獎勵房晚相關雜費皆由會員自行承擔。

如果在預訂獎勵房晚後,但在實際入住前,酒店已不再是參與酒店,則 Radisson 將盡合理努力促使酒店兌現獎勵房晚預訂,然而 Radisson 不能亦不保證此等獎勵房晚預訂將會兌現。此外,一旦確定某酒店即將退出 Radisson 或將不再屬於 Radisson 集團旗下酒店,無論其正式退出時間為何,在 Radisson 酌情決定下,將無法在此等酒店預訂獎勵房晚。

v. 透過合作夥伴:Radisson Rewards 會員可向我們的合作夥伴兌換積分。每個合作夥伴的兌換機會和規定各不相同;在法律禁止的情況下不適用;隨時可能更改;受本計畫條款規範,並須遵循個別合作夥伴規定之額外條款和條件。合作夥伴皆為獨立實體,我們對於任何合作夥伴提供之產品或服務的本質或品質,或是任何合作夥伴進行的任何招攬或行銷工作,概不負責。您有責任直接查看並遵守合作夥伴的條款、條件以及隱私權和使用政策。我們對合作夥伴的條款、條件、隱私權和使用政策、產品或服務的條款、變更或終止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vi. 捐贈積分:Radisson Rewards 會員可向我方不定期非固定的特定非營利組織捐贈積分。任何其他積分捐贈、轉讓或贈送皆禁止且將不予兌現。捐贈積分無法抵扣稅額。

d. 透過「全球積分轉移」流程轉移積分:Radisson Rewards 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可將積分轉移至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此 Radisson Hotel Group Americas 酬賓計畫旨在獎勵於美國、加拿大、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累積和兌換積分的會員。會員必須在 Radisson Rewards 和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計畫各擁有一個帳戶且兩個帳戶的電子郵件地址和姓名皆須相同,方能使用「全球積分轉移」流程。適用「全球積分轉移」所有適用相關條款和條件,請前往 radissonhotels.com/globalpointstransfer 了解詳情並參閱相關條款和條件。Radisson Rewards 有權酌情做出以下決定且無需事先通知:取消任何會員參與轉移選項的資格;根據計畫條款和條件對計畫做出更改;修改或終止轉移選項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價格、積分購買單位以及是否使用 Points.com 網站處理所購積分。

e. 精英會籍:Radisson Rewards 會員可取得精英會籍資格。精英會籍的禮遇、獎勵、兌換機會和規定由我們不定時全權酌情決定。會員是否符合精英會籍資格,取決於一個日曆年期間於參與酒店的有效房晚或有效住宿數,具體如下:

i. 銀卡精英會籍:Radisson Rewards 會員於一個日曆年完成 9 個有效房晚或 6 個有效住宿,即可取得銀卡精英會籍。

ii. 金卡精英會籍:Radisson Rewards 會員於一個日曆年完成 30 個有效房晚或 20 個有效住宿,即可取得金卡精英會籍。

iii. 白金精英會籍:Radisson Rewards 會員於一個日曆年完成 60 個有效房晚或 30 個有效住宿,即可取得白金精英會籍。

一旦符合精英會籍資格,您將於當前日曆年剩餘期間至下一個計畫年度(即 3 月 1 日至 2 月 28/29 日)期間維持精英會籍。我們可能不時酌情授予精英會籍,或修改獲得精英會籍之必要條件以進行促銷。除非促銷條款另有規定,否則酌情升級或促銷升級至精英會籍,並不會免除下一個精英會籍所需的有效房晚或有效住宿完整數量,也不會修改精英會籍的有效時間。

f. 其他

i. 線上帳戶:一旦註冊加入 Radisson Rewards 和/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您必須啟動您的線上帳戶。Radisson 將盡可能及時將積分計入您的帳戶。您有責任確認積分已正確計入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如欲索取 Radisson 未正確計入您帳戶的積分,請於該等積分應入帳日起計六 (6) 個月內,附上證明文件提出要求。

ii. 轉讓:E:除本計畫條款明確提供或經 Radisson 書面同意以外,不得販售、交換、以物易物、代理交易、轉讓、購買、拍賣或贈送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積分、獎勵房晚、精英會籍和本計畫其他禮遇,包括但不限於作為家庭關係事務、離婚、繼承的一部分或按法律規定實行。

1. 精英會員積分轉讓:可應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精英會籍的會員要求,將該會員的帳戶積分轉讓至另一個會員的帳戶。

2 同址家庭成員轉讓: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可將積分轉讓至住在同一戶的另一位會員,只要兩位會員皆已成為會員達一年以上,且轉讓交易雙方的帳戶地址在申請轉移前三十 (30) 天內未曾更新。Radisson 保留要求提供資格或居住證明的權利,且可自行決定拒絕任何積分轉讓請求。

3. 因死亡轉讓: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可全權酌情決定,將屬於已故會員的積分轉讓至該已故會員受益人的帳戶。已故會員的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在會員身故時必須為有效狀態。轉讓申請必須包含死亡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以及提出此等申請的授權證明,如法院文件或死者遺囑。此等申請必須於身故日起計一 (1) 年內提出,否則已故會員的帳戶將會關閉,所有積分也將被收回。/p>

iii. 無現金價值: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否則積分不具現金價值,且不構成會員財產。累積積分並未賦予會員任何獎勵或本計畫相關既得權利。身為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您在積分方面享有的相關權利,是有機會遵循本計畫條款來使用積分進行兌換。

5. 一般條款

a. 隱私權政策:參與 Radisson Rewards 須遵守 Radisson 賓客隱私政策(統稱我們的「隱私權政策」)的條款和條件,請參閱 www.radissonhotels.com/en-us/privacy,並遵循我們的網站使用協定,網址為:www.radissonhotels.com/en-us/site-usage。欲深入了解 Radisson 的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資訊,包括與此段落相關的任何權利,請前往下列連結:https://www.radissonhotels.com/en-us/privacy。

b. 遵循適用法律規範:成為 Radisson Rewards 和/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員及參與活動,以及收集和兌換積分,皆須遵循適用法律、法則或法規,也須依循雇主或顧客的政策或規定,且在上述規範禁止或限制的情況下,可能無效。此外,根據您居住國家/地區的法律,您可能享有不受本計畫條款限制的特定法定權利。本計畫條款任何內容均不得限制此等法定權利。

c. 貨幣轉換為美元:以美元以外貨幣結算之所有金額,都將按照我們自行決定的匯率轉換為美元。

d. 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

RADISSON 按現狀提供 RADISSON REWARDS 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本計畫條款以及所有其他相關服務和產品,並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明確聲明拒絕承擔對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適用於特定目的、設計、正確性、能力、充分性、合適性、適格性、完整性或可用性的保證。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前提下,RADISSON 並未聲明、保證或擔保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或任何其他相關服務和產品將不會中斷、沒有疏漏之處或錯誤,或將會更正該等瑕疵或實施變更。
您同意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疏忽),RADISSON、其所有人、關係企業和子公司以及其各自的高級職員、董事、員工、代表和代理人,均不對任何損害承擔任何責任或法律責任,且應使其免受因任何形式的損害、損失或傷害責任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個人的直接、間接、附帶衍生、懲罰性或懲戒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由於會籍或參與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使用獎勵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個人傷害、死亡或財產損失,即使已告知可能發生此等損害。
本計畫條款任何內容並不免除或限制 Radisson 對任何事宜的責任,如果 Radisson 免除或限制其責任均不合法。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取決於您居住的國家/地區)因 Radisson 的疏忽、欺詐或欺詐性錯誤陳述造成的死亡或人身傷害。

e. 賠償擔保:您同意對 Radisson、參與酒店和我方的合作夥伴,以及其任何母公子、子公司和關係企業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級職員、員工和代理人進行賠償擔保、免除並使其免受與您的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會籍相關之任何索賠所產生的任何責任、支出、損害和費用(包括律師費)。

f. 計畫修改或終止: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我方保留隨時酌情決定以下事項的權利(無論是否另行通知),也無須承擔任何其他責任或義務,即使變更可能會影響已累積的積分之價值:(i) 對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新增、修改、刪除、更改、暫停或終止(以下稱「變更」),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規則、程序、條件、禮遇、獎勵,獎勵等級、參與酒店、合作夥伴關係和機會、累積條件、兌換規則或獎勵可用性;(ii) 變更本計畫條款全部或部分內容;(iii) 變更任何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優惠;(iv) 變更兌換全部或部分積分的能力;(v) 變更兌換積分的程序,包括兌換所需的積分數;(vi) 變更累積積分的能力,包括但不限於施加時間限制和變更積分價值的全部或部分規定;或 (vii) 將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分配給任何相關或非相關實體。自分配後,此處所載義務履行之責任將由該實體獨立承擔。如果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活動終止,所有未兌換的積分將自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終止日起收回且不予以補償或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且此後之積分兌換將不予兌現。在累積積分以及以其他方式參與本計畫時,您不應仰仗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或任何積分累積、兌換或其他 Radisson Reward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相關優惠的持續可用性。所有優惠皆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您應遵循適用的取消政策,如有變更和/或撤銷,恕不另行通知。本計畫帳戶資訊為我們的專有資訊,僅限會員存取,以取得其帳戶相關資訊。我們保留不定時審核或調查本計畫帳戶和資訊的權利,以確保遵守本計畫條款,恕不另行通知。在審核或調查過程中,我們可能會與協助此等審核或調查的參與方分享資訊。

g. 準據法及解釋:您的 Radisson Rewards 註冊申請和積分累積以及兌換申請,由我方自行決定是否驗證和接受,所有該等行為應視為在比利時進行、執行、交易和商定。任何因 Radisson Rewards、會籍或本計畫而產生或與之相關或以其他方式涉及 Radisson Rewards、會籍或本計畫之索賠或爭議,不論其法律選擇或法律條款衝突為何,都受比利時的法律管轄及詮釋。本計畫條款所有解釋都應由 Radisson 全權酌情決定。本計畫條款以英文版本為準。然而,本條款任何內容皆不影響您以居住國家/地區法律強制規定作為依據的權利。

h. 爭議解決:因本條款引起或與本條款相關之任何訴訟,皆應呈交予比利時布魯塞爾的法院專門審理。在不影響上述規定的情況下,如果您的居住國家/地區賦予您相關權利,您亦可於您的居住國家/地區法院就本計畫條款提起法律訴訟。如果您是歐盟居民且欲深入了解線上爭議解決相關資訊,請點選連結,前往歐盟委員會網站: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本連結乃依循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EU) No 524/2013 要求提供,僅供資訊參考之用。Radisson 沒有參與線上爭議仲裁的義務。

i. 陪審團審判: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雙方不可撤銷地放棄可能擁有的任何陪審團審判權利。

j. 訴訟時效:與本計畫、本計畫條款、任何獎勵、任何兌換或雙方關係相關任何索償請求或訴訟的任何或所有權利要求,皆必須於索償請求或訴訟所依據的該等行為、情事、狀況或疏漏初次發生起計適用法律規定之時效期限內提出。

k. 律師費: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勝訴方在源自或出於本計畫、本計畫條款、任何獎勵、補償或雙方關係,或涉及上述事宜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訴訟或程序,皆有權追回其合理的律師費和支出。

l. 不可抗力:任何因天災、戰爭、火災、暴動、恐怖攻擊、地震、聯邦/州/省或地方政府當局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實施制裁,或出於我方無法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造成我方無法經營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將不會被視為違反本計畫條款。

m. 完整協議/棄權:關於您對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的參與,您透過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所累積和兌換積分的機會,以及您享有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任何其他禮遇之權利,本計畫條款和經明確引用納入且與此相關聯的其他條款構成您與我方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我方之間的所有先前協議,無論是口頭或書面,包括但不限於本計畫條款所有先前版本。如果我們在任何情況下,未針對您的違反行為或任何其他人違反本計劃條款的行為採取行動,我們不會放棄針對未來或類似違規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n. 可分性:如果本計畫條款之任何規定經具司法管轄權之法院認定為無效、不合法、與法律牴觸、或因任何原因無法執行,則應變更及解釋此等規定,以便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完善實現原始條款目標,而且本計畫條款其餘規定應仍具完整法律效力。

o. 電子通訊:當您透過網際網路與我們互動,您同意透過電子通訊建立合約關係。您聲明並保證,您擁有法定權利、權力和權限代表您本人和您代為參與網站活動的非您本人會員或其他實體,同意本計畫條款。您進一步同意,您的使用已經構成、執行、簽訂、接受本計畫條款的電子簽名並以其他方式驗證本計畫條款,且表示您知悉並同意本計畫條款為電子紀錄,其完全有效、具法律效力、可執行的,而且對您和會員、買家、供應商或您所代表的其他實體具有約束力且不可辯駁。您有責任對本計畫條款、時事通訊、帳戶明細、隱私權政策和您的會籍帳戶狀態保持瞭解。我們可能會嘗試但無須通知您關注事項,包括積分收回或本計畫變更通知。我們不對任何通知失敗承擔責任,並且對以下事項概不負責:您的聯絡資訊不正確或記錄不準確;與您使用之任何設備相關或操作之程序設定相關問題;任何人為錯誤;任何電子通訊網路或電子傳輸的任何中斷、刪除、遺漏、缺陷或線路故障;與電腦、行動裝置或其他設備、軟體、無法存取任何網站或線上服務相關的問題;任何其他技術性或非技術性錯誤或故障;因不管何種原因而遺失,遭盜、難以辨認、不完整、亂碼、寫錯地址、殘缺不全或欠郵資的郵件、電子郵件或其他信件。您有責任建立和保護私人帳戶存取資訊,並維護該資訊的安全。帳戶存取資訊遭盜用或遭其他方式截取,我們概不負責。如果該等資訊之安全性遭破壞,我們對因此導致該帳戶的任何存取行為、積分累積、獎勵兌換或其他帳戶活動,概不負責,且在任何情況下,我們概不負責賠償所兌換之任何積分或因此造成的其他損害或損失。如果您發現任何欺詐或其他不當行為,請務必立即向我們舉報此等行動。您有責任在您的聯絡資訊有任何變更時告知我們。

p. 通知:Radisson 保留以英語發布或提供所有通知或通訊的權利。然而,本計劃條款不影響您接收 Radisson 以您居住國家/地區官方語言發布通知或通訊的法定權利。

q. 商標:Radisson Rewards、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Radisson Blu、Radisson、Radisson RED、Park Plaza、Park Inn by Radisson、Country Inn & Suites by Radisson 以及與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相關任何其他目前和將來的商標和服務標誌,是 Radisson 或其關係企業或子公司的服務標誌和商標,在未事先取得 Radisson 表明同意的同意書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複製或使用。

r. 管理:Radisson 經營並推廣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代表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 和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建立並推出行銷和促銷活動,並且管理 Radisson Rewards Americas、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Americas 和其合作夥伴間的關係。Radisson、其關係企業和子公司可能不定時向第三方銷售積分,包括參與酒店和合作夥伴,並且以積分向我們的合作夥伴兌換現金(包括但不限於自參與酒店收受的積分)、機票和其他商品。

6. 與我們聯絡

如果您對 Radisson Rewards 和/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或本計畫條款有疑問,或欲更新您的 Radisson Rewards 和/或 Radisson Rewards for Business 帳戶資訊,請前往 www.radissonhotels.com/en-us/contact-us 與我們聯絡。

郵寄地址:Radisson Loyalty Management B.V.
Avenue du Bourget 44
1130 Brussels
Belgium